哥达纲领批判(下)
5.“工人阶级为了本身的解放,首先是在现代民族国家的范围内进行活动,同时意识到,它的为一切文明国家的工人所共有的那种意图必然导致的结果,将是各民族的国际的兄弟联合。”
同《共产党宣言》和先前的一切社会主义相反,拉萨尔以最狭的民族观点来对待工人运动。有人竟在这方面追随他,而且这是在国际的活动以後!
为了能够进行斗争,工人阶级必须在国内组成为一个阶级,而且它的直接的斗争舞台就是本国,这是不言而喻的。所以,它的阶级斗争不是就内容来说,而是像《共产党宣言》所指出“就形式来说”是本国范围内的斗争。但是,“现代民族国家的范围”,例如德意志帝国,本身在经济上又处在“世界市场的范围内”,而在政治上则处在“国家体系的范围内”。任何一个商人都知道,德国的贸易同时就是对外贸易,而俾斯麦先生的伟大恰好在於他实行一种国际的政策。
而德国工人党把自己的国际主义归结为什麽呢?就是意识到它的意图所导致的结果将是“各民族的国际的兄弟联合”。这句话是从资产阶级的和平自由同盟那里抄来的,它应当被当作各国工人阶级在反对各国统治阶级及其政府的共同斗争中的国际兄弟联合的等价物。这样,关於德国工人阶级的国际职责连一个字也没有提到!德国工人阶级就应当这样对付本国的,为反对工人阶级而已经同其它一切国家的资产者紧密联合起来的资产阶级和俾斯麦先生的国际阴谋政策!
实际上,这个纲领的国际主义,比那个自由贸易派的国际主义还差的难以估量。自由贸易派也说,它的意图所导致的结果是“各民族的国际的兄弟联合”。但是它还作一些事使贸易成为国际性的,而决不满足於一切民族各自在本国内从事贸易的意识。
各国工人阶级的国际活动绝对不依赖於“国际工人协会”的存在。“国际工人协会”只是要为这种活动创立一个中央机关的第一个尝试;这种尝试由于它所产生的推动力已留下了不可磨灭的成绩,但是在巴黎公社失败之後,已经不能再以它的第一个历史形态继续下去了。
俾斯麦的《北德报》为了取悦於自己的主人,宣称德国工人党在新纲领中放弃了国际主义,它的这种说法是完全正确的。
二.“德国工人党从这些原则出发,力求用一切合法手段来争取自由国家-和-社会主义社会,废除工资制度连同铁的工资规律-和-任何形式的剥削,消除一切社会的和政治的不平等。”
关於“自由”国家,我以後再讲。
这样,德国工人党将来就不得不相信拉萨尔的“铁的工资规律”了!“为了不让它埋没掉,竟胡说什麽”废除工资制度(应当说∶雇佣劳动制度)连同铁的工资规律”。如果我废除了雇佣劳动,那末我当然也废除了它的规律,不管这些规律是“铁的”还是海绵的。但是拉萨尔反对雇佣劳动的斗争几乎只是绕著这个所谓规律兜圈子,所以,为了证明拉萨尔已经获得胜利,“工资制度连同铁的工资规律”都应当被废除掉,而不是不连同後者。
大家都知道,在“铁的工资规律”中,除了从哥德的“永恒的,铁的,伟大的规律”中抄来的“铁的”这个词以外,没有一样东西是拉萨尔的。“铁的”这个词是虔诚的信徒们借以互相识别的一个标记。但是,如果我接受带有拉萨尔印记因而是拉萨尔意义下的规律,那末我就不得不连同它的论据一块接受下来。这个论据是什麽呢?正如朗格在拉萨尔死後不久的言行所表明的,这就是(朗格自己宣扬的)马尔萨斯的人口论。但是,如果这个理论是正确的,那末,我即使把雇佣劳动废除了一百次,也还废除不了这个规律,因为在这种情况下,这个规律不仅支配著雇佣劳动制度,而且支配著一切社会制度。经济学家们五十多年以来正是以此为根据证明社会主义不能消除自然本身造成的贫困,而只能使它普遍化,使它同时分布在社会的整个表面上。
但是,这一切都不是主要的。完全撇开拉萨尔对这个规律的错误了解不谈,真正令人气愤的退步是在於∶
自从拉萨尔死後,在我们党内,这样一种科学见解已经给自己开辟了道路,这就是工资不是它表面上呈现的那种东西,不是劳动的价值或价格,而只是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的掩蔽形式。这样,过去关於工资的全部资产阶级见解以及对这种见解的全部批评都被彻底推翻了,并且弄清了∶雇佣工人只有为资本家(因而也为他们剩馀价值的分享者)白白地劳动一定的时间,才被允许为维持自己的生活而劳动,就是说,才被允许生存;整个资本主义生产体系的中心问题就在於∶用延长劳动日的办法,或者用提高生产率,从而使劳动力更加紧张的办法等等,来增加这无偿劳动;因此,雇佣劳动制度是奴隶制度,而且社会劳动生产力越发展,这种奴隶制度就越残酷,不管工人得到的报酬较好或较坏。而现在,当这个见解已经在我们党内愈来愈给自己开辟出道路的时候,竟有人到退到拉萨尔的教条那里去,虽然他们应当知道,拉萨尔并不懂得什麽是工资,而是跟著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把外表当作事物的本质。
这正像奴隶们最终发现了自己处於奴隶地位的秘密而举行起义时,其中有一个为陈旧观点所束缚的奴隶竟在起义的纲领上写道∶奴隶制度必须废除,因为在奴隶制度下,奴隶的给养最大限度不能超过一定的,非常低的标准!
我们的党的代表们对这个在党员群众中广泛传播的见解竟能进行这样惊人的侵犯,仅仅这一事实岂不就证明了他们在草拟妥协的纲领时轻率得多麽令人不能容忍,多麽缺乏责任感!
本段末尾“消除一切社会的和政治的不平等”这一不明确的语句,应当改成∶随著阶级差别的消灭,一切由此差别产生的社会的和政治的不平等也就自行消失。
三.为了替社会问题的解决开辟道路,德国工人党要求在劳动人民的民主监督下依靠国家帮助建立生产合作社。无论在工业中,或是在农业中,生产合作社都必须普遍建立起来,以便从它们里面产出调节总劳动的社会主义组织。
在拉萨尔的“铁的工资规律”之後,就是这个先知提出的救世良方。这里“道路开辟”得确实不错。现存的阶级斗争被换上了拙劣的报刊作家的空话∶需要“开辟道路”来“解决”的社会问题”。“调节总劳动的社会主义组织”不是从社会的革命转变过程中,而是从国家给予生产合作社的“国家帮助”中“产生出来”。并且这些生产合作社是由国家而不是由工人“建立起来”的.这真不愧为拉萨尔的幻想∶靠国家贷款就能够建设一个新社会,就像能够建设一条新铁路一样!
由於还知道点羞耻,於是就把“国家帮助”置於。..”劳动人民”的民主监督之下.
第一,德国的“劳动人民”大多数是农民而不是无产者。
第二,“民主的”这个词在德文里意思是“人民当权的”。什麽是“劳动人民的人民当权的监督”呢?何况他们所说的是这样的劳动人民,他们通过向国家提出的这些要求表明他们充份意识到自己既没有当权,也没有成熟到当权的地步!
在这里详细批评毕舍在路易-菲力浦时代为了对付法国社会主义者而开列并由《工场》派的反动工人所采用的药方,那是多余的。主要的过失不在於把这个特殊的万灵药方写入了纲领,而在於阶级运动的立场完全退到宗派运动的立场。
如果工人们力求在社会的范围内,首先是在本民族的范围内建立集体生产的条件,这只是表明,他们在争取变革现在的生产条件,而这同靠国家帮助建立合作社毫无共同之处。至於现存的合作社,那末只有它们是工人自己独立创设的,既不受政府的保护,也不受资产者的保护,才是可贵的。
四.现在我们来谈民主的一节。
A.“国家的自由基础。”
首先,照第二节的说法,德国工人党力求争取“自由国家”。
自由国家是什麽东西呢?
使国家变成“自由的”,这决不是已经摆脱了狭隘的奴才思想的工人的目的。在德意志帝国,“国家”差不多是和在俄国一样地“自由”。自由就在於把一个站在社会之上的机关变成完全服从於这个社会的机关;而且就在今天,各种国家形式比较自由或比较不自由,也取决於这些国家形式把”国家的自由”限制到什麽程度。
德国工人党-至少是当它接受了这个纲领的时候-表明∶它对社会主义思想领会得多麽敷浅;它不把现存社会(对任何未来的社会也是一样)当作现存国家的基础(或者不把未来社会当作未来国家的基础),反而把国家当做一种具有自己的“精神的,道德的,自由的基础”的独立本质。
而且在纲领中还荒谬地滥用了“现代国家”,“现代社会”等字眼,甚至更荒谬地误解了向之提出自己要求的那个国家。
“现代社会”就是存在於一切文明国度中的资本主义社会,它或多或少地摆脱了中世纪的杂质,或多或少地由於每个国度的特殊的历史发展而改变了形态,或多或少地发展了。“现代国家”却各不相同。它在普鲁士德意志帝国同在瑞士不一样,在英国同在美国不一样,所以,“现代国家”是一种虚构。
但是,不同的文明国度中的不同的国家,不管它们的形式如何纷繁,却有一个共同点∶它们都建筑在资本主义多少已经发展了的现代资产阶级社会的基础上。所以,它们具有某些极重要的共同特徵。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谈”现代国家制度”,而未来就不同了,到那时“现代国家制度”现代的根基即资产阶级社会已经消亡了。
於是就产生了一个问题∶在共产主义社会里国家制度会发生怎样的变化呢?换句话说,那时有哪些同现代国家职能相类似的社会职能保留下来呢?这个问题只能科学地回答;否则,即使你把“人民”和“国家”这两个名词连接一千次,也丝毫不会对这个问题的解决有所帮助。
在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有一个从前者变为後者的革命转变时期。同这个时期相适应的也有一个政治上的过渡时期,这个时期的国家只能是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
但是,这个纲领既没谈到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也没谈到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国家制度。
纲领的政治要求除了陈旧的,人所共知的民主主义的废话,如普选权,直接立法权,人民权力,人民军队等等之外,没有任何其它内容。这纯粹是资产阶级的人民党,和平和自由同盟的回声.所有这些要求凡不属於空想的,都已经实现了。不过实现了这些要求的国家不是在德意志帝国境内,而是在瑞士,美国等等。这类”未来的国家”就是现代的国家,虽然它是存在於德意志帝国的“范围”以外。
但他们忘记了一点,既然德国工人党明确地声明,它是在“现代民族国家”内,就是说,是在自己的国家即普鲁士德意志帝国内进行活动,-否则,它的大部份要求就没有意义了,因为人们只要求他们所没有的东西-那末,它就不应该忘记主要的一点,这就是这一切美丽的东西都建立在承认所谓人民主权的基础上,所以它们只有在民主共和国内才是适宜的。
既然他们没有勇气-而这是明智的,因为形势要求小心谨慎-像法国工人纲领在路易-菲力浦和路易-拿破仑时代那样要求民主共和国,那就不应当采取这个既不“诚实”也不体面的手法∶居然向一个以议会形式粉饰门面,混杂著封建残余,已经受到资产阶级影响,按官僚制度组织起来,并以警察来保卫的,军事专制制度的国家,要求只有在民主共和国里才有意义的东西,并且还庄严地向这个国家保证∶他们认为能够用“合法手段”争得这类东西!
庸俗的民主派把民主共和国看做千年王国,他们完全没有想到,正是在资产阶级社会的这个最後的国家形式里阶级斗争要进行最後的决战,-就连这样庸俗的民主派也比这种局限於为警察所容许而为逻辑所不容许的范围内的民主主义高明的多。
事实上,他们是把“国家”了解为政府机器,或者了解为构成一个由於分工而和社会分离的独特机体的国家,这可以从下面的话得到证明∶“德国工人党提出下列要求做为国家的经济基础∶实行统一的累进所得税...”.赋税是政府机器的经济基础,而不是其它任何东西.在存在於瑞士的“未来的国家”里,这种要求差不多已经实现了。所得税是以不同社会阶级的不同收入财源为前提,就是说,以资本主义社会为前提。所以,利物浦的财政改革派-以格莱斯顿的弟弟为首的资产者们-提出和这个纲领相同的要求,这是不足为奇的。
B.德国工人党提出下列要求做为国家的精神和道德的基础∶
1.“通过国家来实施普遍的和平等的国民教育.实施普遍的义务教育.实施免费教育。”
平等的国民教育?他们怎样理解这句话呢?是不是以为在现代社会里(而所谈到的只能是现代社会)教育对一切阶级都可能是平等的呢?或者是要求上层阶级也被迫降到很低的教育水平-国民小学,即降到不仅唯一适合於雇佣工人的经济状况,而且唯一适合於农民的经济状况的教育水平呢?
实施普遍的义务教育。实施免费教育.前者甚至存在於德国,後者对国民小学来说存在於瑞士和美国。如果说,在美国的几个州里,高等学校也是“免费”的,那末,事实上这不过是从总税收中替上层阶级支付了教育费用而已。顺便指出,A项第五条所要求的“免费诉讼”也是如此.刑事诉讼到处都是免费的;而民事诉讼几乎只涉及财产纠纷,因而几乎只和有产阶级有关。难道它们应当用人民的钱来打官司吗?
在关於学校的一段里,和国民小学一起还应该提出技术学校(理论的和实践的)。
通过国家来实施国民教育是完全要不得的。用一般的法律来确定国民小学的经费,教员的资格,学习的科目等等,并且像美国那样通过国家视察员来监督这些法律规定的实施,这和指定国家为人民的教育者完全是两回事!相反地,应该使政府和教会一样对学校不起任何影响。在普鲁士德意志帝国内(他们会说,他们谈的是“未来的国家”,但是这种空洞的遁辞在这里也无济於事,-我们已经看到,在这方面是怎样一回事了),倒是国家需要从人民方面受到严格的教育。
但是整个纲领,尽管满是民主的喧嚣,却彻头彻尾地感染了拉萨尔派的对国家的忠顺信仰,或者说感染了并不比前者好一些的对民主奇迹的信仰,或者说的更正确些,它是这两种同样背离社会主义的对奇迹的信仰的妥协。
科学自由-普鲁士宪法中有一条就是这样写的,为什麽把它写在这里呢?
“信仰自由”!如果现在,在进行“文化斗争”的时候,要想提醒自由主义者记住他们的旧口号,那末只有采用下面这样的形式才能做到这一点∶每一个人都应当有可能实现自己的宗教需要,就像实现自己的肉体需要一样,不受警察干涉。但是工人党本来应当乘此机会说出自己的看法∶资产阶级的“信仰自由”不过是容忍各种各样的宗教信仰自由而已,而工人党却力求把信仰从宗教的妖术中解放出来。但是他们不愿越过“资产阶级的”水平。
现在我就要讲完了,因为纲领中接下去的部份在里面并不是主要的。所以我在这里只简单地谈一谈。
2.“正常的劳动日”
其它任何国家的工人党都没有局限於这种含糊的要求,而总是明确地指出,在当前条件下多长的劳动日是正当的。
3.“限制妇女劳动和童工”
如果限制妇女劳动指的是劳动日的长短和工间休息等等,那末劳动日的正常化就应当已经包含了这个问题;否则,限制妇女劳动只能意味著在那些对妇女身体特别有害或者对女性不道德的劳动部门中禁止妇女劳动。如果指的就是这点,那就应当加以说明。
“禁止童工”!这里绝对必须指出年龄界限。
普遍禁止童工是和大工业的发展不相容的,所以这是空洞的虔诚的愿望。
实行这一措施-如果可能的话-是反动的,因为在按照各种年龄严格调节劳动时间并采取其它保护儿童的预防措施的条件下,生产劳动和教育的早期结合是改造现代社会的最强有力的手段之一。
4.“对工厂工业,作坊工业和家庭工业实行国家监督。”
在普鲁士德意志帝国这样一个国家里,应该明确地要求,工厂视察员只有经过法庭才能撤换;每个工人都可以向法庭告发视察员的失职行为,视察员必须是医生出身。
5.“调整监狱劳动。”
在一个一般的工人纲领里面,这是一种微不足道的要求。无论如何应该明白说出,工人们完全不愿意由於担心竞争而让一般犯人受到牲畜一样的待遇,特别是不愿意使他们失掉改过自新的唯一手段即生产劳动。这是应当期望於社会主义者的最低限度的东西。
6.“有效的责任法.”
应该说明,“有效的”责任法是什麽东西。
顺便指出,在关於正常劳动日的一条中,忽略了工厂立法中关於卫生设施和安全措施等等那一部分。只有当这些规定遭到破坏时,责任法才发生效力。
总之,这一部份也是写得很草率的。
我已经说了,我已经拯救了自己的灵魂。
(写於1875年4月-5月初原文是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