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经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颜家保同志任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副院长,任职试用期一年,截止时间为2009年7月18日,试用期间享受副处级待遇。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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