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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对标争先”计划培育创建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09日 00:00 发布者: 浏览次数: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党的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提升党建工作质量,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的实施意见》(教党〔2018〕25号,下称《实施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18〕2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首批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18〕19号)等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质量攻坚为动力,坚持培育为基、重在建设、典型引领、整体推进的原则,严格对标看齐,勇于改革创新,培育 “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

1.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做到“两个维护”。

2.完善党建工作体系。通过完善学校、学院和党支部党建制度体系巩固党建工作的“四梁八柱”。以问题为导向,通过补齐短板,精准做好党建工作。

3.打造党建“特色品牌”。积极探索新时代高校党建工作规律,打造党建工作平台,拓展工作载体,创新工作方法,增强工作实效。把基础工作形成常态化制度,把创新工作平台打造成党建品牌,把好的有效作法提炼成标准,把工作作风建设凝练成氛围,把优秀典型塑造成标杆。

4.推动事业发展。坚持把统筹推进学校的各项中心工作为基本落脚点,有效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政治功能、组织功能、育人功能和服务功能,统一思想、凝聚共识,遵循高等教育办学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引领推动学校改革发展稳定。

二、申报条件

校级“党建工作标杆学院”、“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面向全校学院党组织、基层党支部开展,学院党组织一般应至少成立5年,教师党支部一般应至少成立3年,学生党支部应至少成立1年并在2年建设周期内保持稳定。在重大任务落实中能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培育创建 “党建工作标杆学院”

参加培育创建的学院党组织,要按照《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规定,严格做到“五个到位”,所属基层党支部要普遍做到“七个有力”。重点应满足下列条件:

1.党的十八大以来,学院党组织不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优化学院运行机制,模范执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学院党组织会议制度健全、执行有力,落实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提升师生思想政治工作质量,促进学院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工作取得优异成绩。组织员、辅导员等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骨干按规定配齐配强。

2.近五年来,学院党组织曾获得校级(含)以上党组织的重大表彰,或在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中连续获得“好”或相应等次;所在学院多名师生获评省部级(含)以上优秀党员或先进典型;所在学院承担省部级(含)以上党的工作创新项目或重大研究课题,并发挥推广示范效应;在高层次人才、中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成效突出;已开展学院软弱涣散党支部整顿工作,取得良好工作成效。

3.近三年来,学院党组织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重大问题,未发生过重大稳定事端、安全事故和舆情事件。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未出现违纪违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所在学院未出现违反师德师风有关规定等突出问题。

4.符合《教育部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院< 系>党组织》所列其他要求(见附件1)。

(二)培育创建 “党建工作样板支部”

参加培育创建的基层党支部,要按照《实施意见》规定,严格做到“七个有力”。重点应满足下列条件:

1.党的十八大以来,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着力发挥政治引领、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团结凝聚师生、促进学校中心工作等方面的主体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师生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和亲和力强,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领域取得优异成绩。

2.近三年来,党支部或党支部书记曾获得校级(含)以上党组织的重大表彰,或在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中连续获得“好”或相应等次;至少1名支部成员获评校级(含)以上优秀党员、师德典型、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教师党支部在“双带头人”支部书记培育、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促进所在学校事业发展等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学生党支部在推进思想教育、专业学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就业创业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已开展党支部整顿工作,取得良好工作成效。

3.近三年来,党支部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突出问题,未发生过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党支部成员及支部所在单位人员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师德师风等问题。

4.符合《教育部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基层党支部)》所列其他要求(见附件2)。

(三)培育创建 “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

1.一般应满足“党建工作样板支部”的相关条件要求。

2.教师党支部书记应满足“党建带头人、学术带头”的要求,既要政治强,具备过硬思想政治素质,又要业务精,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等方面能力业绩突出。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优秀党员教师中选任。

3.教师党支部书记应有较好的党务工作能力,熟悉了解教师党支部情况,具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知识分子工作等能力水平;服务意愿强,热心党的工作,积极投身基层党务工作,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群众威信高,师德师风好,在所在单位具有良好的评价,在专业领域具有较强的学术影响力,得到师生的认可和信任。

4.符合《教育部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标准》所列其他要求(见附件3)。

三、方法步骤

(一)组织申报。(2020年9月10日之前)

各二级党组织对照“对标争先”建设计划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对照申报条件和工作重点任务指南,确定本级党组织及所属党支部申报意向。在充分自查、梳理的基础上,以2年为建设周期,结合单位特点和发展目标,确定创建目标,细化任务举措,研究制定建设计划实施方案,填报《武汉科技大学党组织“对标争先”申报书》(附件4)或《“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申报书》(附件5)。

各学院党组织可自主申报“党建工作标杆院系”,推荐1个学生党支部或教职工党支部参与“党建工作样板支部”的申报(支部数量在15个以上的,可申报2个,且保证学生与教师各1个),推荐1个“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参与“‘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的申报(与样板支部不重复);其他二级党组织可推荐1个教职工党支部参与“党建工作样板支部”的申报。

各单位申报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于2020年9月10日之前上报到学校党委组织部。

(二)组织评审。(2020年9月25日)

学校组织评审小组,评选出校级“党建工作标杆学院”、“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和“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的建设单位。对入选的“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划拨10000元专项经费,对入选的“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划拨4000元专项经费,对入选的“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划拨6000元专项经费,专款专用。

学校从评选出的校级“党建工作标杆学院”、“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中择优推荐参与全省和全国评选。

(三)达标创建。(2020年10月至2022年9月)

入选的各级党组织着眼解决突出问题抓创建,着眼总结凝练经验抓创建,积极对照创建目标和任务,探索高校党建和思政工作规律,搭建工作平台载体,完善工作体制机制,创新工作方式方法,通过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打造学校党建工作“特色品牌”。

成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1.成熟有效的党建工作制度体系、机制办法;2.优秀基层党建工作方法、典型案例;3.学校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品牌、育人载体;4.有较大影响力的宣传平台、网络阵地;5.高水平研究论文、专著;6.经验推广示范、辐射带动成效等。

(四)中期评估。(2021年10月)

各建设单位应于2021年10月底前,提交年度工作总结和成果报告。学校党委组织部进行考核评估,相关意见及时反馈建设单位。考核合格的,拨付下一年度建设经费;考核不合格的,限期整改,视情况决定是否继续予以支持。

(五)巩固验收。(2022年10月)

坚持边培育、边创建、边推广,充分发挥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积极将学校“对标争先”建设计划实施过程中的好做法、好思路、好案例进行总结。各建设单位应于2022年10月前,提交工作总结报告、培育创建成果。相关成果原则上不能少于“四个一”:即,在体制机制、经验举措、方法办法上形成1套可复制、推广的典型经验,高质高效运作1个新媒体平台,制作1个示范点建设微视频,汇编1本示范点建设成果资料。学校通过召开座谈会、观摩会等形式在全校范围内对优秀项目进行展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按照实施方案,积极开展争先创建工作。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把“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和“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培育工作作为一项制度安排,纳入本单位党建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校党委将建设情况作为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和年度党建工作督查考核内容,以此作为年终考核和“七一”评优的重要依据。

(二)积极开展创建。各二级党组织应详细确定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人,定期研究推进创建工作,加强常态化跟踪指导,及时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点带面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推动各级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推动全校党建质量全面创优全面提升。

(三)加大宣传力度。将宣传工作贯穿始终,各二级党组织要充分利用校内外媒体平台,对学校“对标争先”建设计划进行多形式、多渠道地宣传展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进一步提升学校党建质量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和舆论环境。

党委组织部

2020年7月8日

附件:

1.教育部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院< 系>党组织)

2.教育部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基层党支部)

3.教育部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标准

4.武汉科技大学党组织“双创”工作申报书

5.“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申报书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