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现针对各单位在接收新进党员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在此统一说明:
1.党员组织关系的接收。根据湖北省委组织部要求,今年开始所有省内转入的党员都要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转接,不接收纸质介绍信。有提供纸质介绍信的,也请对方在系统同进行转接。省外转入的,各学院直接接收纸质介绍信(教工党员也可直接交基层党委,不再通过组织部转开),并请党员提供党员信息采集表(不能提供的,也可请党员先行填写空白党员信息采集表)。所有新进党员,原则上要等核查完档案,确认党员信息无误后,再在系统审核通过或者录入系统(省外)。对于党员相关信息有变更的,如党员身份、学历、住址、联系方式等,请支部管理员及时做好信息更新维护。
2.入党积极分子的接收。入党积极分子本人应提供本人的入党申请书、团组织推优表、培养考查表(有截止到目前的培养考察意见)、入党积极分子党校结业证明、思想汇报。要求材料完整、程序规范、时间合规后,才能进行接收,并继续做好培养考察工作,必要时可去函请原党组织进行说明,并将回函并入本人党员发展材料。本校本科生考入本科研究生的积极分子,材料要求与上面一致。入校后需要党组织重新指定培养联系人。
3.高中入党的党员,要严肃认真进行审查。根据党员发展细则要求,离开原单位前三个月不能发展党员(即高考前后入党的学生不能接收)。按党员发展程序和材料规范认真仔细检查是否存在问题,并同学生本人谈话,了解其发展情况和思想政治状况。必要时可去函请原党组织进行说明,并将回函并入本人党员发展材料。对于违规发展的,可以不予接收,并耐心做好政策解读和学生本人的思想工作。可以接收的预备党员,必须在其预备期内进入本院所举办的各阶段的党校培训班重新进行学习培训,履行我校的培养教育职责。培训取得结业证书后,结合其政治表现、学习成绩、群众意见等决定其能否按期转正,对于预备期间不符合转正要求,政治表现还不够成熟的,应进行延期转正处理。
4.研究生新生、博士后、教工党员等的接收。要严肃认真审核其党员材料是否合规,必要时可去函请原党组织进行说明,并将回函并入本人党员发展材料。入校后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也应结合其入校后的政治表现、学习成绩、工作情况、群众意见等决定。入校时未按期转正的预备党员,将党员材料重新密封后,请党员带到原党组织进行转正工作。对于提交了介绍信或党员系统转接,但档案中未见其党员材料的,应慎重认定其党员身份,要求其原所属党组织提供党员发展材料,确认丢失的应按党员材料补办程序进行补办处理。
5.党员材料归档与查阅。本科生、研究生新生的介绍信和党员档案(自行带来的)在开学报到时由辅导员进行收集。本科新生档案邮寄到招生办的,一般由招生办移交给学生所在学院,辅导员收齐后转党务秘书进行审核。学院研究生辅导员收集到档案后,移交给研究生院,研究生院连同自己收到的档案审查完后,移交到档案馆。博士后、教工的正式党员档案一般由人事处接收,再移交给档案馆。
基层党委在材料审核无误、党员转正之后,应及时填写移交登记表,将其党员材料移交学校档案馆并入其人事档案,以免造成丢失;研究生、新进博士后、教工正式党员信息的查阅,可去档案馆申请查询。
6.新学期开学期间,新进党员较多,各单位应将“系统中转入党员名单+提交纸质介绍信名单”进行汇总,再在新生当中进行核对,查看是否有遗漏。只要学籍、人事关系在我校的党员,党组织关系应转入我校进行管理。研究生中委托培养的、非全日制学生,党组织关系可保留在原单位不转入我校。系统接收时,党委应点击“接收”,并分配支部(若系统中不能弹出时,关掉一次重新打开),建议不要点击“同意”,否则需要总支或支部的业务管理员再次进入系统进行“接收”。
综上,党员入校时应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对其党员材料进行审查,防止违规、材料造假等党员流入我校,一旦发现相应问题,应按党规党纪进行处理。
对于积极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预备党员转正等入校后的发展党员工作,要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不唯成绩,防止“材料入党,思想未入党”。
一般来说,党员身份、党员材料审核无误后,方可将其信息接收或录入全国党员管理系统。若确定其材料无真假问题,也可先接收,稍后再对其信息进行及时维护。
武汉科技大学党委组织部
2018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