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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实施2014年目标管理责任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19日 00:00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关于实施2014年目标管理责任制工作的
         
     
    全校各单位:
    根据学校2014年工作的统一部署,经研究,2014年学校继续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1、结合学校实际,将武科大办〔201346号文件中的《武汉科技大学机关部门、直属单位、科研单位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办法》《武汉科技大学学院()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办法》不再进行修订;仅将《机关部门、直属单位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指标》、《科研单位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指标体系》和《学院(部)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指标体系》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修订。2014年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在此基础上开展执行。
    2、各单位按本通知要求拟定《2014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任务书》(以下简称《任务书》)。《任务书》格式、样式分别见附件1、附件2、附件3;考核指标体系分别见附件4、附件5、附件6。各单位拟定《任务书》时要结合学校“十二·五”发展规划、2014年党政工作要点和本单位年度主要工作,突出本单位工作特点、工作任务及发展目标。
    3、机关部门、直属单位拟定《任务书》并定出本年度五项定量工作指标及具体得分标准,于2014年5月9日前送1份纸质版到党委组织部,党委组织部将组织相关部门审议机关部门、直属单位定量工作指标,并呈请分管校领导审核、签字。科研单位拟定《任务书》于2014年5月9日前送1份纸质版到科学技术发展院,由科学技术发展院会同相关单位审核。审定后的定量工作指标反馈各单位,各单位再将修改后的《任务书》(定稿纸质版)一式两份以及电子文档于2014年5月14日送交党委组织部。
    4、学院(部)拟定《任务书》后,于2014年5月9日前将电子文档交人事处,由人事处分解到各职能部门,职能部门(党委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科学技术发展院、研究生院和学生工作处)与各学院沟通核定指标任务后,各学院再将修改后的《任务书》(定稿纸质版)一式三份以及电子文档于2014年5月14日送交人事处。
     
    附件1、目标管理责任制任务书打印格式要求
    附件2、《武汉科技大学2014年度机关部门、直属单位、科研单位目标管理责任制任务书》
    附件3、《武汉科技大学2014年度学院(部)目标管理责任制任务书》
    附件4、《2014年机关部门、直属单位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指标体系》
    附件5、《2014年科研单位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指标体系》
    附件6、《2014年学院(部)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指标体系》
     
    (附件2,从组织部网站下载;附件1,附件3从人事处网站下载)
     
    〇一年三月十


    附件4
    2014年机关部门、直属单位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指标体系
    考核项目
    考 核 内 容
    分值
    一、
    党建与
    思想政
    治工作
    (20分)
    1、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政治理论及业务学习有计划,有记录、有学习笔记、有总结。(5)
    5
    2、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落实各项基本任务(3);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各项活动(3)
    6
    3、开展民主与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依法依规办事,有措施、有成效(2)
    2
    4、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明确,一岗双责落实到位,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记录、有落实(1);认真组织参加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1);认真排查腐败风险点,完善内控制度,并认真落实(2) ;按规定及时上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1)
    5
    5、做好政治稳定和保密、安全工作(2)
    2
    如果出现违纪违规、违反廉洁从政规定、发生泄密事件、安全责任事故之一的,第一项20分全部扣完。
     
    二、
    作风建设与管理效能
    (20分)
    1、创建五好领导班子(3)开展治庸问责活动(4),安排合理、措施有力、落实到位。
    7
    2、深入基层,开展工作调研,并就相关重点、难点工作或热点问题形成专题调研报告或建议不少于2(1);公开发表与工作相关的论文(1)
    2
    3、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单位)完成工作任务,协作精神好(2)
    2
    4、重视档案工作,分管负责人和兼职档案员配备到位(1);按时、按要求完成各类档案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0.5);积极完成教职工人事档案材料归档工作(0.5)
    2
    5、加强设备、家具管理,责任人、负责人配备到位(1);帐、物、卡相符率达100%(1)
    2
    6、所属人员无违反校园环境规定的行为(2)
    2
    7、配合学校数字化校园及一卡通工程,信息化建设不断完善,相关资料数据库定期完善(2);网站(网页)信息更新周期不超过1个月(1)
    3
    三、定量工作指标(60分)
    根据学校全年工作要点,结合本部门(单位)工作实际,完成5项定量工作指标,达到规定要求。
    60
    附件5
    2014年科研单位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指标体系
    考核项目
    考 核 内 容
    分值
    一、
    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
    (15分)
    1、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政治理论及业务学习有计划,有记录、有学习笔记、有总结。(4分)。
    4
    2、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落实各项基本任务(2分);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各项活动(2分)。
    4
    3、开展民主与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依法依规办事,有措施、有成效(1分)。
    1
    4、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明确,“一岗双责”落实到位,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记录、有落实(1分);认真组织参加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1分);认真排查腐败风险点,完善内控制度,并认真落实(1分) ;按规定及时上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1分)。
    4
    5、做好政治稳定和保密、安全工作(2分)。
    2
    如果出现违纪违规、违反廉洁从政规定、发生泄密事件、安全责任事故之一的,第一项15分全部扣完。
     
    二、
    作风建设与管理效能
    (15分)
    1、创建“五好”领导班子(3分),开展“治庸问责”活动(3分),安排合理、措施有力、落实到位。
    6
    2、深入基层,开展工作调研,并就相关重点、难点工作或热点问题形成专题调研报告或建议不少于2份(1分);公开发表与工作相关的论文(1分)。
    2
    3、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单位)完成工作任务,协作精神好(1分)。
    1
    4、重视档案工作,分管负责人和兼职档案员配备到位;按时、按要求完成各类档案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积极完成教职工人事档案材料归档工作。
    1
    5、加强设备、家具管理,责任人、负责人配备到位(1分);帐、物、卡相符率达100%(1分)。
    2
    6、所属人员无违反校园环境规定的行为(1分)。
    1
    7、配合学校数字化校园及“一卡通”工程,信息化建设不断完善,相关资料数据库定期完善(1分);网站(网页)信息更新周期不超过1个月(1分)。
    2
    三、定量工作指标(70分)
    根据学校全年工作要点,结合本部门(单位)工作实际,完成5项定量工作指标,达到规定要求。
    70
    附件6
    2014年学院(部)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指标体系

     
    考核
    指标
    考核项目
    考 核 内 容
     
     一、学
    1.1
    学科建设
    (1) 制定学科建设规划,切实加强学科内涵建设,措施得力。
    10
     
    (2) 组织学科进行合格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5
     
    (3) 制定学科建设经费使用计划,经费使用合理,绩效评价报告完整。
    10
     
    1.2
    研究生
    培养教育
    (1) 研究生培养质量提升工程(教改项目、教材立项、课程建设以及已建项目中期检查;研究生短期留学及学术交流等)。
    7
     
    (2) 日常教学运行(教学安排、成绩管理、听课制度;督导评教与学生评教;期中教学检查;开题、答辩、调停课等日常管理)。
    6
     
    (3) 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专业学位培养方案修订;实践基地和研究生工作站建设、实践教学与培养质量;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等)。
    8
     
    (4) 学位论文质量(学位论文抽查、外审、检测、获省级优秀学位论文数量)。
    7
     
    (5) 研究生科学研究与创新能力培养(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获省部级奖励和授权专利等)。
    3
     
    1.3
    研究生
    学生管理
    (1) 组织领导及条件保障(学院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党团组织、研究生会记社团等组织建设工作;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制度、队伍及经费保障;日常教育管理工作,无安全稳定责任事故发生)。
    3
     
    (2) 创新创业与实践育人(社会实践活动、志愿者服务、研究生创新创业基地与团队建设,典型代表培育与支持1-2个;科技创新项目建设、学科及科技竞赛活动等)。
    4
     
    (3) 宣传教育及校园文化建设(研究生党建工作、核心价值观培育等主题教育活动;学术道德教育与学术交流活动;校园文体活动)。
    3
     
    (4) 奖助体系与激励机制(“三助”管理工作;各类奖学金评审工作;优秀研究生骨干培养与先进典型宣传)。
    2
     
    1.4
    研究生
    招生就业
    (1) 全日制研究生第一志愿报考比例。
    5
     
    (2) 优质生源录取比例与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研究生人数与比例。
    4
     
    (3) 非全日制工程硕士领域、同等学力报考人数及录取比例。
    5
     
    (4) 研究生招生宣传、考务、复试、录取工作稳步有序,招生录取工作安全零事故。
    4
     
    (5) 毕业生就业率达94%以上,违约率不高于8%;就业创业指导得力、毕业生数据库健全及后续跟踪工作紧密。
    4
     
    考核项目计分方法:设A、B、C、D四个等级,权重系数分别取1、0.9、0.8、0.7。
     
     
     
    2.1工作计划
    (1) 教学工作计划思路清晰、方案具体。(2分)
    (2 )教学工作计划合理,完成及时。(3分)
    5
     
    2.2教学
    改革与研
     
    专 业建 设
    (1) 专业建设思路清晰,方案具体、措施得力,完成效果好。(2分)
    (2) 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合理,特色明显。(2分)
    (3) 培养方案执行情况良好,每个专业年调整次数不超过2次。(2分)
    (4) 认真组织青年教师教学竞赛(1分);有青年教师获校教学竞赛三等奖及以上奖励(1分)。
    8
     
    课 程建 设
    (1) 课程建设、教学团队建设有成效(2分),有校级及以上课程、团队建设项目(1分),新增校级及以上课程、团队建设项目(1分)。
    (2) 开展课程考核改革工作(2分)。
    (3) 教材建设有成效,有公开出版教材(1分);主编出版教材数超过学院教师总数的2%以上(2分)。
    (4) 教材选用有计划(2分);教材选用整体水平高(1分);教材选定计划及时向学生公布(2分);学生上课必须有教材(1分)。
    15
     
    教 学研 究
    (1) 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有校级教学研究项目(2分);有新增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2分)。
    (2) 教学研究项目结题率超过80%。(2分)
    (3) 公开发表教学研究论文数(不含论文集)≥教师总数的10%(3分),其中核心期刊论文数≥教师总数的3%(1分)。
    10
     
    2.3实践
    教学
    (1) 实验开出率95%以上,设计性综合性实验课程比例达到80%。(2分)
    (2) 实验教学安排合理(2分),及时提交实验课程安排表(2分),执行情况好(1分)。
    (3) 实践教学有特色,实习基地建设有成效,效果好。(2分)
    (4) 实习工作安排合理(2分),组织落实到位(2分)。
    (5) 毕业设计(论文)质量高(1分);有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获省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1分);获奖论文占推荐论文的比例超过60%(1分),比例超过70%(加1分),比例超过80%(再加1分)。
    18
     
    2.4教学
    管理
    (1) 整体教学工作运行正常,无教学事故发生(3分)。院系领导按时完成听课任务(2分)。
    (2) 教学任务安排均衡合理(3分),及时完成课程安排录入工作(1分)、及时上交教学任务安排书(1分)。
    (3) 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一门完整课程)比例达到100%;(2分)
    (4) 调停课次数少,全年调停课学时占总授课学时的比例小于3‰。(2分)
    (5) 学籍异动处理及时(2分);学籍管理无投诉(1分)。
    (6) 成绩管理规范(1分);按时提交学生成绩(2分);教学档案规范齐全(2分)。
    (7) 考试组织工作规范合理(2分);认真开展监考教师的选拔与培训(1分);监考教师认真履行监考职责(1分),监考老师所在考场无巡视人员发现作弊现象(1分)。
    (8) 教学基本建设经费使用规范、合理。(2分)
    (9) 学生学期注册缴费率≥94%(不含外出实习学生)。(2分)
    31
     
     
    2.5教学
    效果
    (1) 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学生)大学英语四级最终合格率(总分425分及以上)≥80% (艺术类三级最终合格率≥80%)(2分);达到或超过90%(2分)。
    (2) 有大学生科技创新成果、课外科研成果获省级及以上奖励,或学科竞赛获国家奖励。(2分)
    (3) 考研录取率(总分3分):录取人数与应届毕业生总人数之比(不含“专升本”学生数)≥17% (艺术类考研录取率≥8%)(1分);与上一年相比考研录取率增加1%(加1分),增加2%及以上(再加1分);如果考研录取率≥25%,本项目得3分。
    (4) 预警率≤2%(2分);预警生转化率≥55%。(2分)
    13
     
    加分项目:
    1、获国家级教学研究项目(负责人)每项加10分,国家级子课题(负责人)每项加5分。
    2、获批国家本科教学工程项目每项加10分,湖北省质量工程项目每项加5分。
    3、主编出版“十二五”规划教材每部加10分(以主管部门发文为准)。
    4、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每项加20分;二等奖每项加10分。
    5、学生竞赛:
    ①学生学科竞赛:获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特等奖加4分,一等奖加1分;其他学科竞赛获国家级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加3分;省级一等奖加2分,二等奖加1分。
    ②属于国家教学质量工程的科技竞赛获国家级及以上奖项所在学院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5分,三等奖加3分;省级一等奖加2分,二等奖加1分。
    ③非国家教学质量工程的科技竞赛或行业组织的科技竞赛获国家级及以上奖项所在学院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省级一等奖加1分。
    ④组织全校性各类竞赛每项加5分;组织参加省级及以上各类竞赛每项加3分;组队参加省级及以上各类竞赛每项加1分;对于同一项目,既组织参赛又组队参赛者,以组织参赛计分;累计分数超过20分按20分计算。
    ⑤承办省级及以上各类竞赛每项加10分。
    6、学生学期注册缴费率超过94%,每增加1%加0.5分。
    备注:教学工作考核指标项目占总分数的90%,加分项目占总分数的10%。
     
    三、
    1
    (科技)
    3.1
    科研经费及项目
    科研经费:要求达到学院年度目标值。
    30
     
    纵向项目:要求国家级项目达到学院年度目标值。
    15
     
    3.2
    科研成果
    科技论文:每年被SCI、EI、MEDLINE、ISTP收录的论文数应达到学院年度目标值。
    10
     
    申请、授权发明专利:每年申请、授权发明专利数要求达到学院年度目标值。
    10
     
    成果鉴定:鉴定的科技成果要求达到学院年度目标值。
    10
     
    科技奖励:获得的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科技奖励数要求达到学院年度目标值。
    10
     
    3.3
    基地建设
    (1)具有明确的建设目标和稳定的研究方向。
    (2)围绕建设目标和研究方向,构筑相应的科研团队,加强人才培养。
    (3)制订具体的年度实施计划和工作任务。未建立校级以上科研基地的学院,要求做好本学院科研基地建设目标的规划工作。
    10
     
    3.4
    科研管理
    (1)根据学科特点制定中长期科研工作发展目标(包括高水平人才和团队建设、研究方向及基地建设)。
    (2)根据科研发展目标制定具体的管理措施。
    (3)有固定的科研管理人员,并有较好的科研服务水平。
    5
     
    备注
    (1)学院科研经费目标值根据学校的科研经费年度指标值、各学院的岗位设置、科研机构设置情况及各学院近三年实到科研经费情况确定。科研经费按武科大科【2010】4号文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折合计算。
    (2)纵向项目、申请及授权专利、成果鉴定、科技奖励目标值最少为1项。
    (3)科研经费、国家级项目、科技奖励、成果鉴定、科研论文超指标部分按比例加分,加分不超过单项分值的50%。
    (4)该指标体系适用于材冶、机械、信息、资环、化工、理学、计算机、医学、交通、城建等学院。
    三、
    2
    (
    科1)
    3.1
    科研经费及项目
    科研经费:要求学院达到年度目标值。
    30
     
    纵向项目:要求获批的国家级项目达到年度目标值
    25
     
    3.2
    科研成果
    科技论文:要求发表在国内权威期刊或被几大检索、《人大复印资料》收录的论文数应达到学院年度目标值。
    20
     
    申请、授权专利:每年申请、授权的专利,每项加2分,最高加10分。
     
     
    科技奖励: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社科奖励达到年度目标值。
    10
     
    3.3
    基地建设
    (1)具有明确的建设目标和稳定的研究方向。
    (2)围绕建设目标和研究方向,构筑相应的科研团队,加强人才培养。
    (3)制订具体的年度实施计划和工作任务。未建立校级以上科研基地的学院,要求做好本学院科研基地建设目标的规划工作。
    10
     
    3.4
    科研管理
    (1)根据学科特点制定中长期科研工作发展目标(包括高水平人才和团队建设、研究方向及基地建设)。
    (2)根据科研发展目标制定具体的管理措施(包括项目申报、成果申报等)。
    (3)有固定的科研管理人员,并有较好的科研服务水平。
    5
     
    备注
    (1)学院科研经费目标值根据学校的科研经费年度指标值、各学院的岗位设置、科研机构设置情况及各学院近三年实到科研经费情况确定。科研经费按武科大科【2010】4号文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折合计算。
    (2)科研经费、纵向项目、科技奖励、科研论文超指标部分按比例加分,加分不超过单项分值的50%。
    (3)该指标体系适用于文法、管理学院。
     
    三、
    2
    (
    科2)
    3.1
    科研经费及项目
    科研经费:要求达到年度目标值。
    15
     
    纵向项目:艺术、外语、国际、体育课部学院等单位要求:获批教育部、省社科基金及省科技厅以上的科研项目达到年度目标值。
    20
     
    3.2
    科研成果
    外语、国际学院、体育课部等单位要求:发表在核心期刊(40分)和一般公开刊物(20分)上的论文数应达到各学院年度目标值(总分60分)。艺术学院要求发表在核心期刊(30分)和一般公开刊物(15分)上的论文数应达到各学院年度目标值(总分45分)
    45
    |
    60
     
    艺术学院每年申请、授权专利数要求达到学院年度目标值。
    15
     
    3.3
    基地建设
    (1)具有明确的建设目标和稳定的研究方向。
    (2)围绕建设目标和研究方向,构筑相应的科研团队,加强人才培养。
    (3)制订具体的年度实施计划和工作任务。未建立校级以上科研基地的学院,要求做好本学院科研基地建设目标的规划工作。
     
     
     
    3.4
    科研管理
    (1)根据学科特点制定中长期科研工作发展目标(包括高水平人才和团队建设、研究方向及基地建设)。
    (2)根据科研发展目标制定具体的管理措施(包括项目申报、成果申报等)。
    (3)有固定的科研管理人员,并有较好的科研服务水平。
    5
     
    备注
    (1)学院科研经费目标值根据学校的科研经费年度指标值、各学院的岗位设置、科研机构设置情况及各学院近三年实到科研经费情况确定。科研经费按武科大科【2010】4号文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折合计算。
    (2)科研经费、纵向项目、科技奖励超指标部分按比例加分,加分不超过单项分值的50%。
    (3)该指标体系适用于艺术、外语、国际学院和体育课部。
     
    考核指标
    考核
    项目
    考核内容
    分值
    四、人事工作与师资队伍建设
    4.1
    规划与
    措施
    (1) 师资队伍建设有规划、有措施、有成效(5分)。
    (2) 注重师德、师风教育,积极选拔推荐优秀教职工(5分)。
    (获全国各类奖励、荣誉称号加2分/人,省(部、厅)奖励、荣誉称号加1分/人。
    10
    4.2
    高层次
    拔尖人才建设
    (1) 按量保质完成师资引进计划(3分)。(按实际引进人数所占比例计算)
    (2) 省、校级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有成效(5分)。(百人计划成功引进1人加5分,香涛学者、楚天学者全职引进1人加3分,非全职引进1人加1分,成功申报“楚天学者”设岗学科,每增加一个学科加2分)。
    (3) 国家级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有成效(8分)。(院士、千人计划、杰青、长江学者、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和百人计划申报1人加1分。)
    (4) 博士后流动站设站学院博士后进站数量达到要求,培养工作有成效(4分)。
    (扣分项:需完成年度博士后招收计划、新建博士后科研创新实践基地任务且确保当年无博士后退站;年度任务内招收计划少完成1人减0.2分、建实践基地计划少完成1个减1分,退站1人减0.2分;加分项:争取到企业博士后、项目博士后和海外博士后、湖北省博士后科研流动岗位人选加1分/人,年度任务外多建博士后科研创新实践基地1个加1分,获得当年博士后基金特别资助的人选加2分/人,获得当年博士后基金面上资助一等的人选加1.5分/人,获得当年博士后基金面上资助二等的人选加1分/人,各项加分之和最高不得超过2分。)
    20
    4.3
    学位提升与在职
    进修
    (1) 学位提升:得分=新增的毕业博士(1分/人)和新录取的在读博士(0.5分/人)之和(3分)。
    (2) 短期培训:得分=(完成值/计划值)*3,完成值是指学院短期培训实际完成情况,计划值是指学院短期培训年初分配计划情况(3分)。
    (3) 教师深入企业项目:学院在该项目年初计划实施中,按实际完成学校工作任务人数所占比例计算(3分)。
    (4) 国内访学:当年录取为国内访问学者0.5分/人,当年完成访学任务按期回校:0.5分/人(3分)。
    (5) 公派出国:出国选拔系指当年通过学校、省部、国家等途径的公派出国选拔(8分)。
    (争取到当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出国人选资助计划加3分/人;争取到当年湖北省高校教师国际交流计划中地方合作项目加2分/人,省属高校青年教师出国留学项目1分/人;实际完成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资助计划人选加1分/人;实际完成学校国际交流合作项目人选加0.2分/人。)
    20
    4.4
    团队建设
    (1) 积极推进教学团队、科研团队的建设,对团队有目标任务和考核办法(5分)。
    (2) 注重对新进教师教学、科研工作的传帮带;中青年教师加入团队比例高(2分)。
    (3) 新增了省部级及以上的教学团队(3分)。
    10
    四、人事工作与师资队伍建设
    4.5
    实验室
    队伍建设
    (1) 重视实验室队伍建设,制度健全,职责明确,有一名副院长分管该项工作(2分)。
    (2) 学院成立了贵重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建设工作小组,贵重仪器设备由专职实验技术人员管理且能熟练操作(4分)(由管理不当造成的闲置仪器设备1分/台)。
    (3) 建立健全实验室队伍管理工作机制。依据实验室队伍年龄、职称、学历结构做好年度进人计划(1分);依据队伍知识结构、技能水平,做好实验室队伍培训组织工作(1分);依据实验室人员工作完成情况、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结果等,奖勤罚懒,制定合理的实验技术人员津贴发放方案(1分)。
    (4) 专职实验技术人员坐班率100%(1分)。
    10
    4.6
    用人机制
    管理
    (1) 按学校统一部署,认真做好岗位设置管理、绩效工资、技师聘任、人员考核等工作(10分)。
    (2) 按学校统一部署,认真做好职称评聘工作,公正、公平、公开(5分)。 (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重大违纪事件,经查属实的扣5分)
    (3) 积极发挥“教授治学”的作用;人才队伍稳定,凝聚力强,本年度内关键人才无流失(5分)(关键人才流失1人扣1分)。
    20
    4.7
    日常管理
    (1) 日常管理工作规范有序,积极完成学校布置的人事工作,各类人事材料上报准时、认真和真实(5分)。
    (2) 严格执行教职工请、销假制度,每月按时上报本单位考勤,及时通报擅自离岗人员情况并协助人事处做好相应的处理工作,做好年度考核工作(5分)(未及时通报离岗人员情况或事后被查实不在岗的,一般情况每人扣1分,情节严重的,1人扣2-5分)。
    10
    备 注
    获批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学名师,申报或者引进成功全职两院院士、千人计划特聘教授、全国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的单位,若当年人事与师资队伍建设工作无其他重大责任事故,该单位本项考核直接为100分。
    关键人才:指在学院该学科领域有核心作用的人才。
     
    五、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以及管理工作
    5.1
    领导班子
    建设
    (10分)
    (1) 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政治理论及业务学习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1分);集中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不少于6次(1分)。
    2
    (2) 有明确的学院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年度工作计划(1分);坚持党管人才,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团队建设(1分)。
    2
    (3) 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1分);定期召开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议(1分)。
    2
    (4) 深入基层,开展工作调研,形成专题调研报告或建议不少于2份(1分);密切联系群众,关心师生,有谈话记录(1分)。
    2
    (5) 领导干部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1分);按规定及时上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 (1分)。
    2
    5.2
    党建工作
    (20分)
    (1) 深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各项活动,认真开展党支部分类定级工作(2分);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按时按规定落实各项工作任务(2分)。
    4
    (2) 基层党组织设置合理,工青妇组织设置完备(1分);党支部组织生活严格规范,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1分);明确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建工作经费(2分);加强党支部书记选配工作,学术骨干兼任党支部书记比例达到80%以上(2分)。
    6
    (3) 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分党校工作制度健全、教育和管理规范有序(2分);规范党员的发展和转正程序,学生党员比例相对稳定,结构合理,重视在高知群体和青年骨干教师中发展党员(2分)。
    4
    (4) 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工作和党组织关系接转工作,按时缴纳党费(1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改签率低于5%(1分)。
    2
    (5) 积极开展基层党建工作创新,获批省级或学校基层党建创新立项项目,有立项、有成果(2分);做好党代会常任制试点的相关工作,充分发挥党代表作用,有举措,有成效(2分)。
    4
    5.3
    党风廉政
    建设
    (15分)
    (1) 党风廉政建设领导机构健全,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全年不少于2次(1分);把反腐倡廉作为二级中心组学习内容,每年至少安排2次专题学习(1分);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规定,推进党务、院务公开(1分)。
    3
    (2) 内控制度完善,制度执行良好(2分);认真排查腐败风险点,制定预警防范措施(3分);认真做好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礼品登记工作 (1分)。
    6
    (3) 积极组织参加学校开展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2分);及时上报活动总结(1分)。
    3
    (4) 本单位全年未出现违纪问题(3分)。
    3
    五、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以及管理工作
    5.4
    宣传与思想文化工作
    (15分)
    (1) 学院党委全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宣传思想政治工作(1分)和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1分);结合工作实际,抓好师生员工的理论学习与形势教育,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2分)。
    4
    (2) 宣传思想工作队伍健全,信息渠道畅通(1分);完成学校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各项任务(2分);报送本单位新闻素材与稿件,全年在新闻网发稿量不少于20篇(2分)。
    5
    (3) 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形式新颖、内容丰富 (1分);总结推介不少于2个师德先进典型,并在学校媒体上刊发人物通讯(1分)。
    2
    (4) 组织好本单位文明创建工作,活动内容丰富(1分) ;大力开展校园文化建设活动,活动丰富、特色鲜明(1分)。
    2
    (5) 本单位网站特色鲜明、畅通,更新及时、信息安全(2分)。
    2
    5.5
    管理工作(25分)
    (1) 管理工作规范、有成效,有创新举措(2分);及时做好重要信息的上报和矛盾的疏导、化解工作,消除隐患,无漏报现象(2分)。
    4
    (2) 加强学院(部)机关作风建设,严格执行“十不准”(5分)。
    5
    (3) 仪器设备帐、物、卡相符率达100%(1分);仪器设备完好率达95%以上(2分),贵重仪器设备(10万元及以上)运转正常,利用率高,使用记录真实、完整,年度综合考核得分80分以上(3分);充分利用校园“一卡通”,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开放,实验室开放一周以上(2分)。
    8
    (4) 按规定指标用电(2分);公用房无出租、出借、闲置现象(1分);所属人员无违反校园环境管理规定的行为(2分)。
    5
    (5) 重视档案工作,分管负责人和兼职档案员配备到位(1分);按要求完成档案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1分);完成职工人事档案材料归档工作(0.5分);完成学生档案材料归档工作(0.5分)。
    3
    5.6
    民主建设(8分)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教代会,讨论本单位重要事项(2分);院长向教代会报告工作 (1分);院(部)务公开有制度、有落实(2分);“职工之家”建设工作有成效(3分)。
    8
    5.7
    稳定与
    安全
    (7分)
    做好政治稳定和保密工作(2分);做好治安和消防教育工作,每学期1-2次,新生覆盖率达100%(1分);做好治安与消防的检查工作,全面普查每月1次,重点部位每日1次,安全检查台账记录详细完整(2分);全年无政治、治安、消防等重大责任事故(3分)。
    7
    6.1
    (1) 学院领导每学期不少于2次专题研究学生工作,高度重视并有实质性措施支持学生工作。(满分2分)
    16
    (2) 有明确的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目标和思路,成功申报“一院一特色”立项。(满分2分)
    (3) 全年学生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思想道德教育、成才教育等主题活动不少于8次,工作成效显著。(满分4分)
    (4) 学生党建工作有成效,学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好。学生党员违纪一人次扣2分。(满分4分)
    (5)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制度化、经常化,危机干预体系健全,跟踪档案记载齐全、规范,无恶性事件发生;积极组织参与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月”活动,积极推行学院学生心理辅导工作站建设。(满分4分)
     
    6.2
     
    (1) 以创建优良学风学院和优良学风班为抓手,培育良好学风。优良学风班比例超过全校平均水平每1%计1分,或同比近3年平均值每提高3%计1分(满分3分);考研录取率超过全校平均水平每1%计1分,或同比近3年平均值每提高1%计1分。(满分3分)。
    16
     
    (2) 以学生课堂、宿舍为重点,严格学习纪律,严肃考风考纪。课堂抽查出勤率高于95%;考试违纪率低于0.5%。(每项3分,满分6分)
     
    (3) 实行有效的帮扶制度,积极做好预警生转化工作。预警率低于3%的,每下降0.5%计1分;预警转化率高于55%的,每提高1%计0.5分。(每项2分,满分4分)
     
    6.3
    (1) 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工作规范,及时上报工作信息,迟报错报一次扣0.5分。(满分2分)
    11
     
    (2) 学生自觉遵守校纪校规,违纪率低于1%(1分),对违纪学生教育处理及时,瞒报一次扣1分(1分)。(满分2分)
     
    (3) 切实做好新生入学教育、军训工作。军训中集体评优一次计0.5分。(满分1分)
     
    (4) 常年坚持推进“朝阳工程”,养成教育效果明显(1分)。积极开展宿舍日常管理工作(1分),学生宿舍抽查单次平均分低于75分扣0.1分(1分)。(满分3分)
     
    (5) 贫困生资助工作客观、公正、规范。查实投诉一次扣1分。(满分2分)
     
    (6) 学生工作信息化建设达到实用标准。(满分1分)
     
    6.4
    (1) 注重学生工作专兼职干部队伍建设,有具体措施加强其培训、考核和管理。(满分1分)
    10
     
    (2) 辅导员年级工作规划明确,措施具体,及时做好工作总结。(满分2分)
     
    (3) 每个自然班配备1名班主任,低年级(一、二年级)班主任平均每两周召开一次班会或深入学生一次,高年级(三、四、五年级)平均每四周召开一次班会或深入学生一次。(满分3分)
     
    (4) 专职学生工作干部值班制度健全,深入学生课堂、宿舍,熟悉学生情况并解决实际问题。一名辅导员一周深入学生课堂或宿舍少于5次扣1分。(满分4分)
     
    6.5招生与就业工作
    (1) 配合开展招生宣传与迎新工作,选派招生宣传人员数达到规定要求,迎新工作井然有序。(满分2分)
    10
     
    (2) 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就业创业教育、指导和服务工作,组织落实毕业典礼、毕业派遣及文明离校等系列工作。(满分2分)
     
    (3) 2014届毕业生7月1日协议就业率达到规定要求(满分3分)
     
    (4)2014届毕业生9月1日就业率达到规定要求;文、管、经、艺等学院专科90%以上,其它学院专科92%以上 。(满分3分)
     
     
     
    6.6
    (1) 学院领导经常参与团的活动,主要领导每人每学期至少1次。(满分2分)
     
     
     
     
    15
     
    (2) 按要求及时上报学院团委工作计划、总结及各种材料,任务完成率达100%。(满分2分)
     
    (3)基层团支部认真组织开展团组织生活,一、二年级全年不少于8次,三年级及以上不少于4次,记录规范、完整。团组织生活记录本抽查合格率达90%。(满分2分)
     
    (4) 深化团员意识教育,推进大学生政治理论学习研究会工作,按期举办“二级团校”,团支部“推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满分3分)
     
    (5)学院集中组队不少于1支,开展为期3天以上的社会实践活动。(满分2分)不断推进大学生就业创业促进工作,学院有一个管理规范、运作有效、保障到位的校级及以上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满分1分)
     
    (6) 加强对学生会、学生社团的指导和培训,发挥团学组织的“三自”作用。团学组织主办面向全院学生活动不少于8项(不含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服务、科技、人文讲座)(满分2分)。学院承办校级团学活动不少于1项(满分1分)。
     
    6.7
    (1) 在青年志愿者服务总队的指导下,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开展服务项目不少于3项,完成服务总队所安排的青年志愿者服务项目不少于1项。(满分2分)
    10
     
    (2) 至少推荐3项科研项目参与校级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 (满分2分),参加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学术科技竞赛活动不少于2项(满分2分)。
     
    (3)开展8次以上科技活动,全年大学生素质教育主题报告至少3次,积极开展文化艺术体育活动。(满分4分)
     
    6.8
    (1) 学院有在校内外产生良好影响并得到公认的学生工作举措。(满分1分)
    12
     
    (2) 学院或个人有受到学校或上级表彰的突出典型、先进经验的,计2分(满分2分)
     
    (3) 有一家社会奖助学金计1分。(满分1分)
     
    (4) 学工干部本年度公开发表第一作者学生工作论文每1篇计1分。(满分2分)
     
    (5) 学生课外科技活动受校级及省级以上表彰。(校级一项计0.1分,省级0.6分,全国及以上2分。其中单科竞赛最高计0.6分,校级最高计1分,同一项目只计最高分,集体项目按人头折算。)(满分2分)
     
    (6) 按规定完成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立项、中期检查和结题工作(0.6分)。上一学年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研究项目结题率达到90%(0.4分)。(满分1分)
     
    (7) 学院社会实践、学生会工作及青年志愿者工作受校级及省级以上表彰。(校级团体一次0.2分,个人一次0.05分;省级及以上团体一次0.4分,个人一次0.1分。此项校级最高分计1.5分)(满分2分)
     
    (8) 学院团委积极向校团委和上级团组织推荐先进典型,院内五四评优等评选工作规范(0.6分)。学院团委荣获省级或校级“五四红旗团委”0.4分,校级“特色工作先进团委”0.2分,学院团支部荣获省级“红旗团支部”或“先进团支部”、学生荣获省级“优秀共青团员”0.2分(0.4分)。(满分1分)
     
    备注
    (一)学团工作不能评优的情形:
    (1) 学生中发生政治不稳定事件、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恶性事
    件、学生非正常失踪或死亡等情况;学生违法、违纪造成恶劣后果影响的。
    (2) 工作中发生严重工作失察、失误等情况。
    (3) 拒绝完成学校下达的工作任务。
    (二)就业创业工作加分项:
    当年有新增注册公司的,一个加0.2分;有新增团队入驻基地的,一个加0.2分。就业创业工作加分项总分0.5分,该加分项累加后学生工作总分超过满分的,按满分计算。
    (三)共青团工作加分项:
    获全国“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金奖,共青团工作总分基础上加1分;获全国“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银奖,共青团工作总分基础上加0.5分;获全国“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铜奖,共青团工作总分基础上加0.1分。该加分项累加后共青团工作总分超过满分的,按满分计算。

     
     
     
     
     
     
     
     
     
     
     
     
     
    主题词:2014年 目标管理 责任制 通知
    发:全校各单位
    武汉科技大学学校办公室             〇一四年四月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