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省文化厅决定公开选调4名干部充实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根据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文件(鄂组办〔2015〕31号)精神,现将此通知予以转发。
一、选调职位
省文化厅直属事业单位领导人员4名:湖北省艺术研究院院长(相当正处级)1名,湖北省图书馆副馆长(相当副处级)1名,湖北省博物馆(省考古研究所)副馆(所)长(相当副处级)1名,湖北省文物交流信息中心副主任(相当副处级)1名。
二、选调范围
各市(州)、县(市、区)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有关高等院校符合资格条件的在职在编处级干部或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选调资格条件
(一)各职位通用资格条件:
1、符合《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第二章的任职条件和资格。
2、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业务成果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任职回避有若规定。
(二)各职位适用资格条件:
1、湖北省艺术研究院院长人选
(1)有从事舞台艺术导演、编剧、作曲或文艺评论、艺术理论研究等方面的工作经历;
(2)获得过省级以上舞台艺术专业奖项或重要学术成果;
(3)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
(4)现任正处级领导职务,或具有事业单位艺术系列专业技术4级及以上岗位任职经历;
(5)年龄在53周岁以下(196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2、湖北省图书馆副馆长人选
(1)有从事图书馆业务管理或相关学术研究工作经历;
(2)有省级以上图书资料专业科研成果;
(3)有较强的管理能力;
(4)现任副处级领导职务,或具有图书资料、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7级及以上岗位任职经历;
(5)年龄在48周岁以下(196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3、湖北省博物馆(省考古研究所)副馆(所)长人选
(l)有从事文物博物管理工作经历;
(2)有相关专业背景和省级以上重点科研成果;
(3)有较强的管理能力;
(4)现任副处级领导职务,或具有文物博物系列专业技7级及以上岗位任职经历;
(5)年龄在48周岁以下(196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湖北省文物交流信息中心副主任人选
(1)有从事文物博物工作经历,或经营管理工作经历;
(2)有相关专业背景和经营管理能力;
(3)现任副处级领导职务;
(4)年龄在48周岁以下(196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四、选调工作程序
(一)组织推荐
学校组织部按照选调资格条件,根据个人意愿,研究确定推荐报名人选报省文化厅。
报名人选需提供下列材料:①《湖北省文化厅公开选调直属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报名推荐表》(一式两份,附电子版);②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③主要创作研究成果获奖证书或立项、结题报告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④近期免冠一寸彩照5张(附电子版)。
(二)资格审查
省文化厅根据报送材料对推荐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定符合选调条件人选,报省委组织部备案。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任何环节一经发现,即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比选择优
当同一职位符合选调条件推荐人数超过3人时,将视职位要求通过适当方式进行比选择优,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比选方式报省委组织部审核后,由省文化厅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同一职位符合选调条件推荐人数在3人以下的,全部列为考察对象。
(四)组织考察
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由省文化厅党组委派考察组进行严格考察。依据选调职位资格条件和不同职务的职责要求,坚持以实干论实绩、从实绩看德才、凭德才用干部,以干事创业为中心,全面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廉及人岗相适等情况。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能力和专业水平,深入考察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情况。
(五)确定人选
根据考察情况,由省文化厅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报省委组织部审批。
(六)任前公示
经省委组织部审批同意后,在一定范围内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正式调任
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
五、有关事项
有意向报名者请将推荐报名有关材料于2015年9月25日前将报名所需的四项材料报送学校组织部(主楼1503)。
联系人:伍学云 联系方式:68862793
党委组织部
201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