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
机关党委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机关党委 >> 正文
机关党委关于推荐评选2010年“三育人”先进教职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05日 00:00 发布者: 浏览次数:

机关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10年“三育人”先进教职工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武科大人[2010]24号)文件精神,经机关党委研究,现将机关党委推荐评选“三育人”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符合《武汉科技大学“三育人”工作实施办法》(校党字[2007]83号)规定的基本要求。(附后)

(二)具体要求

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学校各项工作中表现突出,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努力工作。

2、在“三育人”工作中业绩突出、事迹感人,具有典型价值和感染力。

二、评选范围

1、“管理育人”先进教职工:机关党委范围内从事党政管理工作的干部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中推选;

2、“服务育人”先进教职工:机关党委范围内学校各直属单位直接为学生服务的相关人员中推选。

三、推荐评选程序

1、机关各单位(部、处、室、中心)推荐1名(附5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于6月4日(周五)16:00前交机关党委。

电子版本发送到wkdzzb@wust.edu.cn邮箱,纸版盖章后交机关党委。逾期不报,视为弃权。

2、机关党委组织评选推荐。机关党委将于6月7日(下周一)8:30在1610会议室召开机关党支部书记会议,评选推荐候选人。请机关各党支部书记准时到会。

机关党委

二〇一〇年五月三十一日

(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基本要求见反面)

附1:管理育人的基本要求:

(一) 加强学习,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的决定,不断提高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和管理水平。

(二) 加强道德修养,强化工作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坚决做到遵纪守法、敬业爱岗、勤政务实、廉洁奉公、顾全大局、乐于奉献,以正确的思想引导学生,以高尚的情操感染学生,以出色的工作服务学生,促进学生健康的发展。

(三) 强化管理育人意识,围绕学校的工作大局和育人目标,积极为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服务;结合本职工作广泛接触并深入了解学生,注意倾听学生的意见和呼声,及时掌握学生的学习和思想动态,主动为学生排忧解难;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做好管理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四) 依法行政,依规办事,严格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从尊重、关心和爱护学生出发,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于严格的管理工作之中,注意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抵制有害学生健康成长的不良倾向,制止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对违犯校规校纪的学生,要及时进行教育、帮助和处理。

附2:服务育人的基本要求:

(一) 树立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思想,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并结合本职工作,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不断改善教育、教学及生活保障条件,加强学生学习、生活和活动场所的管理和公共服务,努力以一流的服务和文明、安全、舒适、优雅的环境陶冶学生、服务学生。

(二) 增强服务育人意识,不断加强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修养,服务中做到语言文明,礼貌热情,耐心周到,努力以严谨的工作作风和良好的服务形象感染教育学生。

(三) 尊重、关心、爱护学生,加强与学生的沟通和交流,及时了解并满足学生提出的合理要求,协同学校有关部门和各学院做好育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