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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对标争先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20日 00:00 发布者: 浏览次数: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党的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提升党建工作质量,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的实施意见》(教党〔2018〕2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18〕2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首批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18〕1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高校“百个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和“百名研究生党员标兵”创建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18〕28号),省委教育工委关于2019年度湖北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培育为基、重在建设、典型引领、整体推进,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质量攻坚为动力,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以推动事业发展为落脚点,严格对标看齐,勇于改革创新,努力争创先进,为创建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和“双一流”建设提供坚强政治保证、思想保证和组织保证。

1.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做到“两个维护”。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课堂、进教材、进师生头脑,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完善党建工作体系。通过完善学校、学院和党支部党建制度体系巩固党建工作的“四梁八柱”。以问题为导向,通过补齐短板,精准做好党建工作。

3.打造党建“特色品牌”。积极探索新时代高校党建工作规律,打造党建工作平台,拓展工作载体,创新工作方法,增强工作实效。把基础工作形成常态化制度,把创新工作平台打造成党建品牌,把好的有效作法提炼成标准,把工作作风建设凝练成氛围,把优秀典型塑造成标杆。

4.推动事业发展。坚持把统筹推进学校的各项中心工作为基本落脚点,有效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政治功能、组织功能和服务功能,统一思想、凝聚共识,遵循高等教育办学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引领推动学校改革发展稳定。

二、主要任务

1.培育校级“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

2.对符合条件的,择优推荐1个学院参与教育部“党建工作标杆院系”评选;2个党支部(教职工党支部或本科生党支部)参与教育部“党建工作样板支部”评选,若干“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参于湖北省、教育部“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评选。

3.对符合条件的,择优推荐2个研究生党支部参与教育部“研究生样板党支部”评选;2名研究生党员参与教育部“研究生党员标兵”评选;2名本科生党员参与教育部“党员标兵”评选。

三、方法步骤

(一)对标自查,制定建设计划。各级党组织对照“对标争先”建设计划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对照高校党建“对标争先”工作申报条件(附件1),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附件2,3),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标准(附件4),普遍开展一次集中自查,找准薄弱点。在此基础上,以2年为建设周期,结合单位特点和发展目标,确定创建目标,细化任务举措,研究制定建设计划实施方案,填写《武汉科技大学党组织“对标争先”申报书》(附件5)或《“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申报书》(附件6)。

(二)组织申报。所有学院参与“党建工作标杆院系”的申报,推荐1个“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参与“‘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的申报,推荐1个本科生党支部或教师党支部参与“党建工作样板支部”的申报;其他二级党组织推荐至少1个教职工党支部参与“党建工作样板支部”的申报。

对申报教育部“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党建工作样板支部”的,要同时标注“是否符合全国评选条件”(参见附件1)。

所有学院推荐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和“研究生党员标兵”,择优推荐2个研究生党支部参与教育部评选。

各单位申报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于2019年6月14日之前上报到学校党委组织部。

(三)组织评审。学校组织评审小组,评选出校级“党建工作标杆学院”、“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和“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的建设单位。

评选出优秀的“党建工作标杆学院”、“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和“研究生党员标兵”参与全省和全国评选。

(四)争先创建。着眼解决突出问题抓创建,着眼总结凝练经验抓创建,积极对照创建目标和任务,探索高校党建和思政工作规律,搭建工作平台载体,完善工作体制机制,创新工作方式方法,通过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打造学校党建工作“特色品牌”。

(五)推广运用和考核。坚持边培育、边创建、边推广,充分发挥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积极将学校“对标争先”建设计划实施过程中的好做法、好思路、好案例进行总结。学校在中期进行考核,在建设期未进行验收考核。学校通过召开座谈会、观摩会等形式在全校范围内对优秀项目进行展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按照实施方案,积极开展争先创建工作。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把“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和“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培育工作作为一项制度安排,纳入本单位党建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校党委将建设情况作为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和年度党建工作督查考核内容,以此作为年终考核和“七一”评优的重要依据。

(二)完善配套支持。学校将设立专项经费,支持“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和“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创建。各二级党组织要统筹资源和力量,推进“对标争先”建设计划,引导支持基层党支部积极参与培育创建工作。

(三)加大宣传力度。将宣传工作贯穿始终,各二级党组织要充分利用校内外媒体平台,对学校“对标争先”建设计划进行多形式、多渠道地宣传展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进一步提升学校党建质量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和舆论环境。

附件:

1.教育部新时代高校党建“对标争先”工作申报条件

2.教育部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院< 系>党组织)

3.教育部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基层党支部)

4.教育部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标准

5.武汉科技大学党组织“双创”工作申报书

6.“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申报书

7.研究生样板党支部推荐表

8.研究生党员标兵推荐表

武汉科技大学党委组织部

2019年5月20日

关于开展对标争先建设工作的通知-20190520.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