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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2008届毕业生党员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08年09月12日 00:00 发布者: 浏览次数:

毕业生党员同学们:

你们好!衷心祝贺你们经过勤奋努力,顺利完成学业!

希望你们今后继续严格要求自己,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锐意进取,踏实工作,为社会多做贡献,为母校争光!现将毕业离校接转组织关系的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及时接转组织关系的重要性

毕业离校,毕业生党员必须及时接转组织关系。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党员因学习或工作单位发生变更,外出学习、工作六个月以上且较固定的,必须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证明党员身份和隶属关系的重要凭证,必须妥善保存,并在组织关系介绍信有效期内,及时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不及时接转组织关系,是党员意识和组织观念淡薄、组织纪律性不强的一种表现,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按照党章规定将会被认定是自行脱党。

二、毕业生党员接转组织关系的具体流程

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应由党员本人亲自办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由自己携带,并妥善保管。如有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办理时,应由党组织代办或通过机要交通或机要邮政转递,不能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1.本人先与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单位党组织联系,核实确认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单位名称、地址情况;

2.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单位党组织的准确名称、地址报至所在支部并交齐党费;

3.按各学院党委要求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办理有关转接手续;

4.及时到转入单位党组织报到,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并在转接关系一个月内将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回执用挂号信邮寄或传真至原所在学院党委。

三、关于党员的组织发展材料

1.正式党员的组织发展材料由学院党委归入本人人事档案中一并转移,不由本人携带。

2.预备党员的组织发展材料按规定暂不归入本人人事档案,由学院党委密封,毕业生党员离校时与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起领取,一并交给转入单位党组织。

四、特别提示

大家在离校时,把所在学院负责办理组织关系的老师和党委组织部的联系方式记清楚,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党委组织部电话:(027)68862793。

祝大家一路顺风!

党委组织部

200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