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我校第二届党员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将于2013年4月中旬召开,根据《中国共产党武汉科技大学代表大会常任制实施细则(试行)》(武科大党[2010]26号)文件相关精神,为做好校党代表提案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党代表提出提案,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围绕学校党的建设和改革稳定发展、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民生以及师生员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提案。凡属校党委职权范围内的以下事项,可作为提案、提议:
(一) 围绕学校科学发展,建设特色鲜明、人民更加满意的国内高水平大学奋斗目标和落实学校奋斗目标、发展规划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 关于学校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等重大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三) 关于学科与人才队伍建设、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四) 关于师生员工普遍关心的涉及学校改革发展、建设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二、有关要求
(一) 加强调研。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加强对党代表提案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及时组织党代表深入基层,通过实地调查、召开座谈会、个别交谈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了解真情,摸透实情,掌握第一手资料,确保提案质量。
(二) 精心撰写。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提案人要认真归纳、总结,形成主题鲜明、事实清楚、分析有据、建议可行的提案,所提提案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科学性和可行性。
(三) 联名提案。根据《武汉科技大学党代表大会代表提案、提议制度(试行)》规定,提案原则需由一个代表团或10人以上代表联名提出,对于党代表人数相对较少的组织可适当放宽要求。提案发起人应召集参加联名的其他代表集体讨论,取得一致意见后,签名提出。
(四) 书写规范。要填写统一的党代表提案表,做到一事一案,填写规范。“案由”,即提案的题目,要简炼、准确。提案领衔代表的姓名、通讯地址、联系方式要书写清楚。
三、提案报送
(一) 请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将文件及通知精神转达到每名党代表。
(二)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为提案工作负责人,组织本单位党代表认真填写提案表,并保证每位党代表至少参与一项提案,每个单位至少有一项提案。
(三) 请各单位将提案表于2013年4月12日前报大会提案组(党委组织部)。
联系电话:68862793 联系人:杨长发
邮箱:39103155@qq.com
《中国共产党武汉科技大学代表大会党代表提案、提议制度(试行)》、《中国共产党武汉科技大学第二届党员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提案表》请登录校党委组织部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武汉科技大学第二届党员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筹备组
2013年3月19日